東南網5月3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曾詠發) 盡管空氣、水、生態環境居全國前列,我省卻對污染毫不手軟,一季度查處污染案件數量和質量均居全國前列。記者16日從省環保廳獲悉,一季度,全省立案處罰環境違法案件381件,處罰金額1167萬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76件、限產停產案件9件、按日計罰案件6件,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28件。
根據環保部近日通報一季度環保法執行情況,我省查辦污染案件數量居全國第三,辦案質量全國第一,受到環保部通報表揚。在環保部通報全國推廣交流的4個典型案例中,我省占2個,分別是:寧德市凱達報廢汽車回收利用有限公司通過土壤淺坑滲排危險廢物案、南平市延平區樟湖鎮湖光紙業有限公司違法排污案。
省環保廳表示,將持續保持高壓態勢,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近期將和公安部門組織開展“清水藍天”專項行動第三季,重點查處流域環境違法問題,組織對全省匯入12條主干流的小流域范圍各類工業、農業、生活污染源和破壞水生態環境的活動、項目進行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