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5月3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近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省財政加大補助力度推進造福工程扶貧搬遷。一是提高省定扶貧對象搬遷補助標準。今年起,對1.94萬省定扶貧搬遷對象在每人原補助3000元基礎上,再給予每人7000元的補助,以調動省定貧困戶搬遷的積極性。補助后,省定貧困人口的政府補助標準與國定人口持平。二是適當調整集中安置區補助政策。對百戶以上安置區,在補助15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增加補助10萬元,每增加100戶增加補助150萬元;對50戶以上安置區,在補助50萬元的基礎上,每增加10戶增加補助10萬元。同時,降低安置區建設門檻,對20-49戶的安置區,以20戶補助20萬元為基礎,每增加10戶增加補助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