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公安出入境口岸辦證處為來自澳大利亞的Frederick頒發簽證(圖片來源:平潭網)
本報訊 (記者王鳳山 通訊員周嬌嬌)3日,來自澳大利亞的Frederick到達平潭澳前碼頭,出入境管理支隊口岸辦證窗口為他辦理口岸簽證。這是平潭澳前碼頭外國人口岸簽證政策啟動以來,迎來的首個辦理口岸簽證的外國人。
“我是來做商務對接的,會在平潭、福州待幾天,現在可以直接在平潭辦理口岸簽證,真的非常方便。”Frederick說。
經國務院批準和公安部授權,平潭澳前碼頭外國人口岸簽證于5月1日啟動。業務開通后,由于人道原因、應邀入境從事緊急商務、工程搶修,或者具有其他緊急入境需要并持有有關主管部門同意在口岸申辦簽證證明材料的外國人或旅行社按國家規定組織入境旅游的,可向平潭口岸簽證機關申請辦理口岸簽證。
申請口岸簽證主要有兩個途徑。一是個人申請口岸簽證,由本人抵達口岸時向口岸簽證機關提出申請;旅游團申請口岸簽證,由組織邀請的旅行社向口岸簽證機關提出申請。二是邀請單位(個人)可以在外國人抵達口岸前代外國人向本地口岸簽證機關提出申請;代外國人向非本地口岸簽證機關提出申請,可通過本地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代為轉交。
按規定,口岸簽證機關對個人簽發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過5天,停留期限不超過30天的相應種類簽證;對外國旅游團簽發一次入境有效期不超過15天、停留期限不超過30天的團體旅游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