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建立“一體化”體系打擊網絡傳銷
專業人士支招辨別真假營銷
東南網4月25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日前,本報對網絡傳銷進行了報道,提醒市民警惕傳銷披上互聯網外衣,反響強烈。近日,記者就如何更好地識別和防范網絡傳銷,邀請相關部門專業人士支招。
據了解,近年來,以拉人頭公開聚集為特征的傳銷在工商、公安機關的打擊下,變換手法、改頭換面,披上了互聯網外衣,轉向了網絡傳銷。他們打著“新型電子商務”“網絡直銷”“網絡加盟”“網絡平臺”“私募基金”“網絡游戲”“網絡旅游”“點擊廣告即可賺錢”等旗號,要求參加者交納費用、發展下線,形成多個層級,從事網絡傳銷活動,給群眾造成經濟損失,擾亂市場經濟秩序。
提醒:理性選擇投資渠道
“不管傳銷披上什么漂亮的外衣,都萬變不離其宗。傳銷大多采用‘金字塔’型組織結構,其模式往往是組織者要求受害者交納費用或購買商品以取得加入組織的資格,并以發展下線人數或下線的銷售業績計酬。”22日,省工商局競爭執法處相關負責人楊明媚介紹。
“一方面應慎重選擇投資對象,選擇網絡加盟商、渠道商之前,不但應查詢其登記注冊、經營資質等基本信息,還應仔細分析其盈利點,判斷所謂的高額回報是否符合正常的經營規律、商業邏輯。”楊明媚說,“另一方面,多方了解投資項目。對網上宣傳的投資公司、電商平臺、游戲平臺,應通過有關部門或政府網站加以核實,了解國家及地方政府與此相關的政策等。”
“網絡傳銷也滲透到了互聯網金融領域里,判定是不是網絡傳銷,要看它是否有實質的金融產品、項目,看它是不是面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在籌集資金;承諾的‘高利’是否超出了正常的范圍;營銷方式是否公開宣傳,運作的項目是否公開透明等。”長期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福建本土某P2P平臺運營總監劉峰說,一些網絡傳銷組織聲稱的“眾籌”“新資本”“原始股”等看上去很“專業”,加上虛假夸大宣傳,前期還會虛構成功案例進行現身說法等,大家要提高警惕。
省工商部門提醒廣大市民,應理性選擇投資渠道,不要被“快速致富”所誘惑,防止上當受騙并成為傳銷參與者。同時,市民若發現傳銷和變相傳銷活動,可向工商、公安部門舉報,以便及時查處。
網絡傳銷方式、手段更隱蔽
24日,民間組織“中國反傳銷協會”創建者李旭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說,近年來,傳銷的變化從有產品到無產品,打著“資本運作”“商會商務運作”“民間互助理財”“虛擬經濟”“免費旅游”等旗號,從傳統模式向互聯網轉移,網絡傳銷泛濫,以電子商務、消費返利、游戲理財、金融投資、微信營銷等模式為代表的網絡傳銷有所增多。李旭指出,網絡傳銷比傳統的傳銷模式發展速度更快且形式多樣,低成本、跨地域、點對點運作,利用互聯網的虛擬性,方式、手段更隱蔽,因網站服務器多數在境外,調查取證和破案難度更大。
那么,投資者應如何辨別呢?李旭說:“不管傳銷的手法如何變幻,但是傳銷的特征永遠不會改變:入門費取得加入資格、拉人頭發展下線形成上下線關系、層層返利組成多層次計酬。如果一個項目具備這些特征,就涉嫌傳銷!”
福建閩騰律師事務所律師黃華鴻說,根據2005年起實施的《禁止傳銷條例》第二章第七條規定,利用互聯網等媒體發布含有本條例規定的傳銷信息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電信等有關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查處。“根據條例,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黃華鴻律師說。
“不管是網絡傳銷還是傳統傳銷,都是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組織領導傳銷罪。”黃華鴻進一步指出,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傳銷罪,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我省多方面加強網絡傳銷監控
記者了解到,為了更有效地打擊網絡傳銷組織,省工商局依托泉州市工商局網絡傳銷監控點,建立了“監測輿情收集情報——監控行為鎖定違法——分析數據科學舉證”的一體化打擊網絡傳銷技術應用體系,對傳銷組織的運作模式制定、資金流轉方向、互聯網站設立、人員加入流程等進行監控,取得很好的效果。
日前,監測點還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合作,對微信平臺上涉嫌傳銷的違法信息進行監測、研判,并探索有效的執法監管模式,對多起涉嫌微信傳銷行為的監測內容上報給了國家工商總局,更好地打擊網絡傳銷。
據悉,2011年以來,該監控點完成總局分批次交辦下發的共計2511個涉嫌傳銷網站的甄別、分析和取證工作;使用“計算機智能巡查+人工排查”手段監測網站日均500個次以上,巡查監測網站250多萬個次,向總局和省工商局報送排查分析涉案線索及信息1.28萬多條;組織查處15起源發性網絡傳銷案件(其中移送公安機關5起),取締20余處傳銷窩點。